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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區議會法案刊憲 明日首讀

教育局闡釋高中核心科目優化安排

教育局於今年4月1日公布高中四個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以代替通識教育科)的優化措施,並於新學年由中四級起推行,讓學生得以盡早獲益。局方感謝學界的正面回應和支持,讓優化方案得以落實。然而,我們留意到有部分人士不透徹理解優化課程方案,希望在此進一步解釋及澄清。    高中四個核心科目的課時不能超過總課時的一半?    現時不少學校在核心科目的建議課時之上,額外增加課時,甚至超過總課時的60%,以致需要壓縮其他學習經歷的時間、增加補課,或將個別科目安排於課後進行,學生因而缺乏空間去參與更多元化的學習經歷,情況並不理想。隨着優化措施的推行,單是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明顯減少課時和改為半科,四個核心科目所佔的總課時應可調整至約50%。    優化方案的精粹在於給予學校彈性和空間以照顧學生的多樣性,即使校內同一級的學生,他們於語文及數學科的課時也不應一刀切地相同。因此,對於仍有學校向局方提問:「在優化措施落實後,若四個核心科目所佔的總課時達51%,是否『違規』呢?」相信答案也顯而易見。學校應就高中課程的布置作整體考量。具體如何分配課時、提供的科目選擇和安排其他學習經歷,以照顧學生的需要和不同性向,以及製造空間來豐富學生的學習經歷,需要學校領導作出合理的判斷。這正是教育專業的體現,不會有適合所有學校、簡單而劃一的量化指標。    為何不建議學校把優化措施所釋出的課時調撥至核心科目?    學校應詳細考慮學生的個別學習需要,以一刀切的形式把釋出的課時調撥至核心科目的做法偏離優化措施的原意,也未必是最有效。學校應反思學習是否只限於正規課堂,以及如何有效地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如需額外的語文支援,可採用多元的適異策略(包括跨課程的閱讀/語文活動、具針對性的短期課程、拔尖補底班、與語文學習相關的聯課活動等),以及考慮如何提升學校整體的語文學習氛圍。    局方殷切期望學校以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了解不同學生的學習特質和需要,透過是次機會,整體檢視和規劃課程,妥善運用釋放出來的空間,提供更多元化的學習經歷,照顧學生的不同興趣、能力和抱負,培育他們的全人發展及多元才能。    騰出高中核心科目的課時,會否減少學生學習語文的機會?    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於2020年9月向教育局提交報告,特別指出局方須闡明學時(相對於課時)的概念,為學校整體規劃與課程相關的活動時,提供更大的彈性。除上課時間外,學時也包括上課以外的在校時間(例如小息、午膳、課後、開放日等),以及校外時間(包括周末、長假期)。學校善用上課以外的時間安排學習活動並非新事物。因應疫情,學校較長時間暫停面授課堂,但學生卻藉不同模式在家學習,這讓大家更清楚體會學時有別於課時。學校可把握是次優化高中四個核心科目的機會,加強運用學時的概念規劃配合課程的學生學習安排。以學習英語為例,學校可安排跨課程閱讀、跨課程語文學習、與英語學習相關的聯課活動,以及全方位學習活動,增加學生在課堂內外學習及使用英語的機會,從而提升整體英語水平。    數學科延伸部分安排在課後進行有何不可?    自2009年起實施新學制高中課程以來,數學課程一直由必修部分和延伸部分(即單元一微積分與統計和單元二代數與微積分)組成,各部分均原應安排於常規課程的時間表內。    高中課程推行之初,部分學校因為尚未完全掌握課程編排,以致將延伸部分安排在課後進行。但十多年過去,不少大學已將數學延伸部分視作選修科目甚或增加入學計分的權重,學校若繼續把延伸部分的課堂置於常規時間表外,除了會延長上課時間而加重師生的負擔,影響學與教效能外,亦不利學生參與聯課活動及其他學習經歷。這不單影響學生全人發展,亦窒礙對數學有濃厚興趣的學生修讀延伸部分,有違照顧學生不同興趣和抱負的原意。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現時只有課程大綱,卻未提供具體內容,局方如何協助教師?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是參考現行通識教育科的課程宗旨及目標,整合及精簡課程內容,並非全新的科目。教育局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現正編訂課程及評估指引供教師參考、舉辦全新系列的教師專業發展課程,並將採取不同的模式,例如研討會、工作坊、經驗分享等,讓教師掌握該課程的理念、宗旨,以及學與教和評估要求;亦承諾提供教材讓教師使用。今年9月,教師會先教授「『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的課題,不論是教育局提供的學與教資源,還是由官方機構提供的參考資料均相當豐富,我們有信心教師能安排及處理。    教育局網站內已新增優化高中四個核心科目專頁,載列各項相關資訊,包括學校層面的課程規劃參考示例、常見問題等,以供學校參考。    (以上是教育局5月5日在網頁「政策正面睇」發表的文章)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05/20210505_152052_737.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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