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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物流公司老闆適合網上貸款?

羅致光網誌談本港生育率

前言   雖然我不是負責人口政策的官員,但香港的生育率總是與勞工及福利局的工作有關。最明顯的是影響幼兒照顧服務的規劃工作、學前兒童康復服務的規劃,更影響長遠的勞工政策。最近也多了一件相關工作,即由去年12月11日開始實施的14星期法定有薪產假,由勞工處負責,有關僱主向政府申請發還其中四星期的產假薪酬1的工作。至於我本人留意香港生育率的情況,則始於N年前選修人口學,並在民主黨的年代作為人口政策發言人,且於2003年2月9日較政府早17天發布一份人口政策建議書。   生育率低處未算低   我在2018年8月12日的網誌中指出,在2017年香港可能已是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地方。我在今年1月31日的網誌已指出香港於2020年首11個月的生育數字,是(我知悉的)歷史新低2。幾個月前,政府統計處亦已公布2020年全年的初步數字。香港2020年的總生育率已跌至0.87,雖然不算全世界最低(韓國於2020年的總生育率是0.84),但已遠低於過往可預期的範圍。   疫情對生育的影響   社會、經濟、心理與生理因素有着緊密的關係。香港於2003年3月至6月之間,沙士肆虐,加上失業率一度升至8.7%的水平,明顯影響了香港的生育數字;若減去雙非3嬰兒的數目,2004年的生育數字較2003年還要低。雖然我們還要幾個月後才知道疫情第三、四波高峰期(即2020年的7月和12月),以及失業率高峰期的2020年12月至今年2月,對它們10個月後的生育數字的影響,但以2003至04年的經驗來推論,2021年的生育數字應會較2020年的更低。   疫情與勞動人口參與率的影響   2020年的勞動人口參與率相較2019年為低,以女性而言,由2020年12月至今年2月的勞動參與率為54.1%,較2019年的55%下降近一個百分點。大家或許會認識一些女性朋友或同事,由於子女因疫情不能上學,長期留在家中,辭去工作。大家可以想像,如果一位婦女面對如此情境:一是難請外傭,二有幼兒,三正在懷孕,便有可能離開勞動巿場。   生育數字與申請發還四星期產假薪酬數字   從上述的資料,大家細心一想,便可能明白一個本來不太明顯的現象,即是於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領取有薪產假的人數亦會是十分之低(生育數字大幅下降及就業人數下降)。法定有薪產假14星期,由2020年12月11日開始到今年4月底,已完成透過月薪領取14星期的產假人數應是十分之少。至5月27日,僱主已申請發還四星期產假薪酬的只涉及601人,有關安排才剛起步,應該是一個合理的數目。   後語   2020年的生育率下降,是受到2019年的社會事件影響,後期亦受到疫情所影響,但整體生育率持續下降的趨勢亦十分明顯。過往本地的研究指出影響生育率的因素有很多,較為明顯的是未婚比例上升、結婚年齡上升、樓價相對收入比例上升等等。幼兒照顧的考慮亦是因素之一。   現屆政府已多管齊下增加資助幼兒服務的質和量,其中包括將服務需求寫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嘗試透過購買物業在18區增加資助幼兒中心、在合適的賣地項目條款中加入幼兒中心、改善人手比例及增加中心資助等等。不過,還是要說清楚,增加幼兒服務的主要政策考慮有二,一是幼兒的照顧與發展,除了家庭要負首要責任外,整個社會亦應負起部分的責任;二是有充分的幼兒照顧支援,才能給予婦女(或男士)一個真正的選擇:留在家中還是出去工作,達致性別平等。當然,這有助增加勞動人口參與率,亦有助減少其中一個生育意願的障礙。   1僱主可透過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就其根據僱傭條例須支付並已支付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遞交發還產假薪酬申請,以每名僱員80,000元為上限。 2精確的描述是:在我電腦中儲存自1975年至今的「歷史」。 3即父母皆非香港居民。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5月30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30/20210530_105247_305.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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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發出逾260萬份報稅表

稅務局今日發出約262萬份2020至21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納稅人一般須於一個月內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為三個月。網上報稅可自動獲延期一個月。   《2021年收入(稅務寬免)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落實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寬免,包括寬減2020至21年度100%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上限為10,000元。納稅人只需如常填報年度報稅表,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今日至7月2日,稅局電話查詢熱線187 8022星期一至五的服務時間會延長至晚上7時,星期六的服務時間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03/20210503_113353_184.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接受申請

勞工處今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   自去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訂明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透過此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0,000元。勞工處已委聘代辦機構協助推行此計劃。   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必須符合四項條件。其一,申請所涵蓋的僱員須由申請人僱用,並符合《僱傭條例》訂明享有產假及產假薪酬的資格。   其二,僱員已放取產假,而申請人已向僱員支付全數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其三,僱員於去年12月11日或之後分娩。   其四,已支付予僱員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不曾、也不會獲其他政府撥款支付或補貼。   僱主支付僱員全數法定產假薪酬後,可透過發還易網站直接遞交申請。僱主也可在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香港黃竹坑道8號South Island Place 2樓204室計劃服務處索取申請表格。   查詢可致電2636 6353。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4/20210401/20210401_122442_797.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