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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高度關注深水埗家庭慘劇

有需要者可獲豁免分期繳稅附加費

稅務局表示,因財政困難而未能依時清繳稅款者,可在繳稅期限日前申請分期繳稅。獲批人士如能依期繳交所有分期款項,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   有關豁免適用於今年5月至明年5月期間發出的2020至21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豁免期以繳稅期限日起計的一年為上限。   此外,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發出的2018至19課稅年度稅單,和2020年8月至2022年5月發出的2019至20課稅年度稅單,納稅人也可按稅務局早前推出的紓困措施申請豁免分期繳稅附加費。   稅務局表明,豁免措施不適用於須在離港前清繳稅款的人士和物業稅納稅人。   詳情可參閱稅務局網頁或致電187 8033。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6/20210618/20210618_174218_152.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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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發出逾260萬份報稅表

稅務局今日發出約262萬份2020至21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納稅人一般須於一個月內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為三個月。網上報稅可自動獲延期一個月。   《2021年收入(稅務寬免)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落實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寬免,包括寬減2020至21年度100%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上限為10,000元。納稅人只需如常填報年度報稅表,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今日至7月2日,稅局電話查詢熱線187 8022星期一至五的服務時間會延長至晚上7時,星期六的服務時間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03/20210503_113353_184.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接受申請

勞工處今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   自去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訂明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透過此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0,000元。勞工處已委聘代辦機構協助推行此計劃。   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必須符合四項條件。其一,申請所涵蓋的僱員須由申請人僱用,並符合《僱傭條例》訂明享有產假及產假薪酬的資格。   其二,僱員已放取產假,而申請人已向僱員支付全數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其三,僱員於去年12月11日或之後分娩。   其四,已支付予僱員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不曾、也不會獲其他政府撥款支付或補貼。   僱主支付僱員全數法定產假薪酬後,可透過發還易網站直接遞交申請。僱主也可在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香港黃竹坑道8號South Island Place 2樓204室計劃服務處索取申請表格。   查詢可致電2636 6353。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4/20210401/20210401_122442_797.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