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重塑區議會法案刊憲 明日首讀

再工業化資助批款逾億

早幾日,我應邀參觀金門建築,了解建築工程團隊在將軍澳工業邨先進製造業中心引進的多項智能建築的數碼建造方案,包括共享建築信息模擬的數碼模型支援設計協作、協助監管工地施工狀況的數碼方案Inspecto,以及在廠房預製超過2,000 件的混凝土結構組件及將70%的機電組件模組化,從而提升工程效率及施工安全。先進製造業中心項目本身是香港科技園公司「再工業化」的旗艦項目,項目建築工程更率先體現建造業的「工業4.0」與香港政府推行的「建造業2.0」。我喜見各行各業都積極擁抱創科,藉此提升效率與競爭力,同時加速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   猶記得去年我出任局長後,首個到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的項目就是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計劃是透過配對資助,政府與企業以1:2的出資比例,鼓勵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智能生產線,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500萬元,受惠對象不限行業。計劃在去年7月底起接受申請,至今剛好一年。儘管在新冠疫情下,業界對計劃仍然有不俗的反應,截至今年7月底,我們共收到21宗申請。計劃的評審委員會已評審18宗申請,原則上同意支持16宗申請,涉及生物科技、食品加工、建造、印刷、醫療器材及納米纖維材料等行業,總資助額約為1.08億元。其餘三宗申請正在處理中。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再工業化」,發展以新技術及智能生產為基礎,但是不需要太多用地或勞動力的先進製造業。在香港發展高端生產有助推動本港經濟多元發展,減少對服務業的依賴,帶動研發需求,創造優質的就業機會,並為經濟增長注入新動力,亦可重振「香港製造」的品牌。正因如此,政府一直循基建、人才、資金、技術及科研方面為「再工業化」製造有利條件,加速進程。   就基建而言,我們近幾年合共投放超過90億元興建四項專項設施,提供不少特別設計的空間和設施配套以推動高科技智能生產,配合對生產設施有一定要求的智能生產線。除了大埔工業邨的精密製造中心已投入服務並悉數租出予精密工程及組裝、新物料製造和環保紗線等企業外,另有三項設施將會在未來一、兩年相繼落成,共可提供逾16萬平方米的樓面面積,分別是今年內落成位於大埔工業邨的醫療用品製造中心、明年落成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先進製造業中心及2023年落成位於元朗工業邨的微電子中心。先進製造業中心為不同企業提供可擴展、高效率及具專屬物流服務的生產空間,透過先進的生產和檢測流程實現技術創新、高增值、小批量、定制的生產模式。中心提供全面的運輸、倉存、試作原型、小批量組裝和無塵室空間等服務。微電子中心配置潔淨室、危險品儲存倉庫和廢料處理等專項設施,切合生產微電子產品及相關產業(例如先進物料)的製造商。   在人才培訓方面,我們於2018年推出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以2(政府):1(企業)的配對形式,資助本地企業人員接受科技培訓,尤其是與「工業4.0」有關的培訓。截至今年7月底,計劃提供超過6,900次高端科技培訓,資助總額超過4,680萬元。相關培訓涉及不同範疇,例如「工業4.0」流程、自動化生產線等。   香港未來要做到產業科技化及科技產業化,運用科技令傳統產業繼續發展,增強產業競爭力;同時亦要將科研成果商品化,為香港未來發展增添動力。香港科研實力雄厚,具備國際化及市場化的優勢,加上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帶來龐大發展機遇,香港創科發展正值黃金時代。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業界朋友、學術界及研發機構同行共創,促進產學研合作,積極推動創科及再工業化的工作,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動力。   (以上是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8月8日在臉書專頁發表的文章)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8/20210808/20210808_093347_489.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稅局發出逾260萬份報稅表

稅務局今日發出約262萬份2020至21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納稅人一般須於一個月內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為三個月。網上報稅可自動獲延期一個月。   《2021年收入(稅務寬免)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落實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寬免,包括寬減2020至21年度100%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上限為10,000元。納稅人只需如常填報年度報稅表,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今日至7月2日,稅局電話查詢熱線187 8022星期一至五的服務時間會延長至晚上7時,星期六的服務時間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03/20210503_113353_184.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接受申請

勞工處今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   自去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訂明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透過此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0,000元。勞工處已委聘代辦機構協助推行此計劃。   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必須符合四項條件。其一,申請所涵蓋的僱員須由申請人僱用,並符合《僱傭條例》訂明享有產假及產假薪酬的資格。   其二,僱員已放取產假,而申請人已向僱員支付全數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其三,僱員於去年12月11日或之後分娩。   其四,已支付予僱員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不曾、也不會獲其他政府撥款支付或補貼。   僱主支付僱員全數法定產假薪酬後,可透過發還易網站直接遞交申請。僱主也可在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香港黃竹坑道8號South Island Place 2樓204室計劃服務處索取申請表格。   查詢可致電2636 6353。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4/20210401/20210401_122442_797.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