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社署高度關注深水埗家庭慘劇

年底前屆滿外傭合約可延長期限

政府宣布延續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容許僱主在僱傭雙方同意下把12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延長最多六個月。   有關12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標準僱傭合約第二項的僱傭期可在僱主和外傭同意下延長最多六個月。如新聘請外傭未能於六個月延長期內獲安排來港,而僱主須在該六個月延長期後繼續聘請外傭,僱主應申請與現任外傭續約。   僱主若已根據6月28日宣布的彈性安排延長與現任外傭的合約,在僱主與外傭雙方同意下,可進一步延長合約有效期限額外最多六個月。   此外,政府會進一步延長去年12月30日公布有關外傭延後返回原居地的彈性安排。   現行制度下,外傭跟相同僱主續約或將與新僱主展開新合約,可在原僱主或新僱主同意下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延後以現行合約完結後計不超過一年為限。根據彈性安排,如外傭未能在一年期內返回原居地,可在僱主同意下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   彈性安排須僱傭雙方同意,而外傭返回原居地的規定仍然適用。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已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其原居地。   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與申請續約一致,可在外傭逗留期限屆滿前八星期內遞交。   為配合防疫措施和減少人流,政府呼籲市民盡量透過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或該處流動應用程式,以網上方式辦理外傭簽證申請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相關事宜。   查詢僱傭權益可經電郵或致電勞工處專線2157 9537,查詢外傭簽證申請亦可經電郵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9/20210928/20210928_160638_802.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稅局發出逾260萬份報稅表

稅務局今日發出約262萬份2020至21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納稅人一般須於一個月內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為三個月。網上報稅可自動獲延期一個月。   《2021年收入(稅務寬免)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落實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寬免,包括寬減2020至21年度100%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上限為10,000元。納稅人只需如常填報年度報稅表,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今日至7月2日,稅局電話查詢熱線187 8022星期一至五的服務時間會延長至晚上7時,星期六的服務時間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03/20210503_113353_184.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接受申請

勞工處今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   自去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訂明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透過此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0,000元。勞工處已委聘代辦機構協助推行此計劃。   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必須符合四項條件。其一,申請所涵蓋的僱員須由申請人僱用,並符合《僱傭條例》訂明享有產假及產假薪酬的資格。   其二,僱員已放取產假,而申請人已向僱員支付全數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其三,僱員於去年12月11日或之後分娩。   其四,已支付予僱員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不曾、也不會獲其他政府撥款支付或補貼。   僱主支付僱員全數法定產假薪酬後,可透過發還易網站直接遞交申請。僱主也可在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香港黃竹坑道8號South Island Place 2樓204室計劃服務處索取申請表格。   查詢可致電2636 6353。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4/20210401/20210401_122442_797.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