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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籲停止轉發鑽石山謀殺案影片

增產品發綠債 支持本地證券業

李惟宏主席(香港證券業協會主席)、徐聯安前主席(香港證券業協會前主席)、張華峰議員(立法會議員)、各位台上的董事、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很高興出席香港證券業協會42周年紀念暨第22屆董事就職典禮,與大家一起見證本港證券業界的盛事。   在過去42年,香港證券業協會一直團結業界,匯聚力量促進本港證券行業的發展。協會一直是特區政府重要的金融政策諮詢對象,雙方經常溝通交流。今日香港證券業協會新一屆董事會就職,我期望協會繼續帶領業界邁步向前。   我相信各位業界朋友都有留意到特區政府在上月底發表了《香港營商環境報告》,回顧經歷過去兩年黑暴和疫情的挑戰後,香港的優勢依然鞏固,最新的營商環境非常優良。報告同時闡述在國家的新發展階段中,香港擁有的龐大機遇。   我相信各位證券界朋友對此都會感受至深。因為自從2020年年中實施《香港國安法》後,香港社會迅速回復穩定,經濟活動和市民的生活亦回復正常,良好的營商環境得以恢復,而金融業的表現在各行各業中可以說是尤其突出。聯繫匯率制度及各個金融市場環節的運作良好:港元市場在《香港國安法》後錄得近3,000億元的資金流入;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12個月,香港新股集資額超過5,000億元,較之前一年的同期增加超過50%;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額達到1,600億元,較之前一年的同期高出七成;同期有超過300個有限合夥基金成立;在香港營運的超過9,000家內地和跨國企業亦繼續拓展在香港的業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7月發表的報告也再次肯定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隨着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一國兩制」的踐行將更平穩,為香港步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奠下堅實的基礎。我相信各位證券業界朋友都會對香港未來的發展充滿期盼。   今年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特區政府會帶領本港金融界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透過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抓住不可錯失的新機遇。我們會全力推動《十四五規劃綱要》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有關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各項工作,促進內地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之間的進一步互聯互通,為國家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場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進一步助力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同時提升國家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特區政府同時會繼續為本地證券業界提供政策支持,包括增加券商銷售的金融產品,令產品更加多元化。在今個財政年度中,我們預備推出綠色零售債券,並參考iBond(通脹掛鉤債券)及銀色債券的做法,讓券商參與其中,協助市民認購,全力推動全民參與低碳經濟的活動。   我亦鼓勵各位券商朋友抓緊資產及財富管理業非常興旺的發展趨勢。去年,香港管理的資產規模達到35萬億元,較前一年增加21%,其中超過六成的資金來自境外。此外,香港已成為亞洲最大對沖基金基地,亦是第二大私募股權基金中心。事實上,自從2017至18年度財政預算案開始,我們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動香港發展成為世界一流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中心,包括引入新的基金結構、引入基金遷冊機制、提供稅務優惠,以及擴闊基金的銷售網絡等。我相信證券業一定能夠把握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業務專業化和個性化的趨勢,並善用金融科技,得到新的、成果豐碩的發展。   最後,我祝願今日的典禮圓滿成功,協會在新一屆董事的領導下業務蒸蒸日上,在座各位朋友身體健康、生意興隆。多謝大家!   (以上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10月26日出席香港證券業協會成立42周年暨第22屆董事就職典禮的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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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發出逾260萬份報稅表

稅務局今日發出約262萬份2020至21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納稅人一般須於一個月內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為三個月。網上報稅可自動獲延期一個月。   《2021年收入(稅務寬免)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落實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稅務寬免,包括寬減2020至21年度100%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上限為10,000元。納稅人只需如常填報年度報稅表,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今日至7月2日,稅局電話查詢熱線187 8022星期一至五的服務時間會延長至晚上7時,星期六的服務時間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5/20210503/20210503_113353_184.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接受申請

勞工處今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   自去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訂明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透過此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0,000元。勞工處已委聘代辦機構協助推行此計劃。   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必須符合四項條件。其一,申請所涵蓋的僱員須由申請人僱用,並符合《僱傭條例》訂明享有產假及產假薪酬的資格。   其二,僱員已放取產假,而申請人已向僱員支付全數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其三,僱員於去年12月11日或之後分娩。   其四,已支付予僱員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不曾、也不會獲其他政府撥款支付或補貼。   僱主支付僱員全數法定產假薪酬後,可透過發還易網站直接遞交申請。僱主也可在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香港黃竹坑道8號South Island Place 2樓204室計劃服務處索取申請表格。   查詢可致電2636 6353。 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4/20210401/20210401_122442_797.html?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blogger